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劉麗萍 姚晶)近日,益陽市安化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故意傷害罪案件的附帶民事賠償部分。
2022年8月28日上午9時許,劉某某在自己雜屋邊上挖土時與被告人黃某某發(fā)生口角,劉某某繼續(xù)挖土時黃某某去搶劉某某的鋤頭,致使劉某某從土坡上摔至土坡下的水泥地上(高約2米),劉某某左側腳跟受傷。經安化縣公安局物證鑒定室鑒定:被鑒定人劉某某因外傷致左側跟骨骨折,構成輕傷二級。安化縣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黃某某犯故意傷害罪向本院提起公訴,在訴訟過程中被害人劉某某向本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被告人黃某某賠償醫(yī)療費等經濟損失。
承辦法官閱卷后,了解到該案被告人與被害人系鄰居,素有土地糾紛,經常有小摩擦,2022年3月經當地村委調解后達成協議,案發(fā)當日,劉某某想用圖片鋤頭將調解協議中明確歸自己管理的那塊地挖出界線,在挖土時與被告人黃某某發(fā)生矛盾致受傷。
在平時生活中,鄰里之間難免出現一些矛盾和糾紛,如果處理不當,或多或少都會影響社會安定,糾紛如果不及時疏導、化解,甚至有可能引發(fā)惡性事件。秉持化解矛盾糾紛、促進鄰里和諧原則,承辦法官組織雙方進行了第一次調解,原被告雙方情緒都很激動,意見相差很大,無法達成一致。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了解到一個重要信息,原被告雙方的兒女系同學關系,具有調解基礎,于是調整思路,在接下來長達兩個多月時間里,分別通過雙方兒女做調解工作,充分征詢兩家人的意見。雖然調解時間長,進度慢,但是雙方心結被慢慢化解,分歧也越來越小。
開庭當天,承辦法官一直耐心釋法說理,經過多次協商、勸導,最終雙方自愿達成一致意見,被告人家屬現場賠付了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
近年來,安化法院全面推行“三關五問”的工作方法,堅持“主動調解解民憂”的工作思路,將調解貫穿于訴訟全過程,通過“情與法”相結合,妥善化解鄰里糾紛,全力維護社會和諧,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一審:楊紹銀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責編:楊紹銀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