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彭孟強)近期,湘潭縣公安局易俗河派出所牽頭,聯(lián)合刑偵大隊、楊嘉橋所、石鼓所、茶恩寺所等單位,先后趕赴陜西省西安市、湖北省黃石市、四川省重慶市,相繼抓獲涉詐犯罪嫌疑人11名,破獲電信網(wǎng)絡詐騙案4起。
2月3日,易俗河派出所接到王某報警:稱其在網(wǎng)上被人詐騙6萬元。民警通過分析研判,確定了嫌疑人的身份信息。2月7日,民警趕赴重慶市,將涉嫌掩飾犯罪所得的覃某某(男,38歲,四川省興文縣人)、陳某一(男,35歲,重慶市璧山縣人)抓獲。經(jīng)審訊,犯罪嫌疑人覃某某如實供述了其提供本人銀行卡給他人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并非法獲利600元的犯罪事實。犯罪嫌疑人陳某一如實供述了其駕駛車輛幫助上線接送租、售卡人員轉移詐騙資金,非法獲利2400元的犯罪事實。
2月4日,受害人賓某報警:稱在易俗河鎮(zhèn)某小區(qū)家中用“中銀理財”APP投資被騙18萬余元。接報警后,民警迅速鎖定該案一級卡對象,2月10日,民警趕赴陜西省西安市將將涉嫌掩飾犯罪所得的嫌疑人邵某某(男,33歲,湖北省鄖西縣人)、陳某某(男,21歲,福建省福安市人)、吳某某(男,26歲,福建省福安市人)、連某某(男,26歲,福建省福安市人)、毛某某(男,33歲,福建省福安市人)、肖某某(男,36歲,福建省壽寧縣人)抓獲。經(jīng)訊問,邵某某等6人如實供述了其明知他人錢款為違法所得仍出借銀行卡接收不明轉賬,并為他人提現(xiàn)的犯罪事實。
2月4日,受害人楊某報警:稱其被他人以貸款調整利息為由詐騙10萬余元。民警迅速組織分析研判,確定了該案一級卡對象的身份信息。2月10日,民警在陜西省西安市抓獲涉嫌幫助信息網(wǎng)絡犯罪活動的由某(女,28歲,陜西省富平縣人)、宋某(男,22歲,貴州省遵義市人)。經(jīng)審訊,由某、宋某對其向犯罪分子提供銀行卡轉賬,并非法獲利6500元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2022年7月2日,受害人羅某某報警:稱其被人以“冒充公檢法”詐騙的形式騙走2.8萬余元。根據(jù)前期深入研判的成果,2023年2月8日,民警在湖北省黃石市將涉嫌掩飾犯罪所得的劉某(男,23歲,湖北省老河口市)抓獲。經(jīng)訊問,劉某如實供述了其向犯罪分子提供本人銀行卡轉賬,從中非法獲利4000元的犯罪事實。
目前,犯罪嫌疑人覃某某等11人因涉嫌幫助信息網(wǎng)絡犯罪活動、掩飾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責編:劉璐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