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開門紅”:信訪人給法官贈送錦旗
2022-02-11 14:51:19
來源:法制周報 | 編輯:李林俊 | 作者:胡陽 | 點擊量:21283
法制周報訊(通訊員 胡陽)俗話說:“金杯銀杯,不如百姓的口碑”。新春尹始,信訪人彭某某、劉某(系信訪人彭某某之孫)向岳陽樓區(qū)人民法院法官送來“公正廉明,風清氣正”的錦旗,表達對法院公正審理案件的感激之情。
彭某某是退休職工。1974年1月,彭某某前妻因公殉職。1981年5月,彭某某與劉某某再婚。2017年11月,兩人因家庭瑣事發(fā)生爭吵,雙方分居。2021年1月,劉某某向岳陽市岳陽樓區(qū)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彭某某贈與前妻子孫房屋的行為無效,并申請法院查封贈與的房屋或即將領取的房屋拆遷款188萬元。同年4月,該院判決彭某某贈與的房屋部分屬于與劉某某的夫妻共同財產(chǎn),贈與行為無效。彭某某不服,認為房屋均是其與前妻的共同財產(chǎn),向該院多次信訪要求改判。該院信訪工作人員和承辦法官積極向其釋法說理,并指導其上訴,后經(jīng)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21年9月22日,劉某某再次向該院起訴與信訪人彭某某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chǎn)。經(jīng)多次組織協(xié)調,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即彭某某一次性支付劉某某60萬元?,F(xiàn)該案已執(zhí)行完畢,雙方均滿意,這才出現(xiàn)之前一幕。
群眾利益無小事,人民群眾的每一次訴訟和來信來訪,都寄托著對法院的信任與期盼,岳陽樓區(qū)人民法院對來信來訪切實做到“件件有回復、人人有接待”,此案的圓滿解決,正是該院打造人民滿意的法院的具體體現(xiàn)。
責編:李林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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