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胡康寧)近日,湘潭縣法院立案庭依托“互聯(lián)網(wǎng)+”,運用“云上法庭”,僅用時30分鐘就成功調(diào)解一起當事人雙方遠隔千里的勞務合同糾紛案件,既為案件當事人節(jié)約了訴訟成本、減少訴累,又大大提升了審判效率,受到了雙方當事人的一致好評。
外地的馬某某與湘潭林某某因建設工程業(yè)務成為朋友。2023年以來,馬某某為林某某在福建、江西等地的工程項目務工,經(jīng)雙方結(jié)算后,林某某欠馬某某勞務工資2.9萬余元。出于信任,馬某某沒有要求林某某出具欠條,林某某口頭承諾在2024年2月前全部付清,雙方在微信上交流留痕。后林某某資金周轉(zhuǎn)困難,一直未能及時付清馬某某的勞務工資,雙方為此產(chǎn)生了不和。
2024年7月,馬某某郵寄材料至法院,要求立案審理。立案庭庭長左娓娓拿到卷宗后,考慮到該案事實清晰、無其他爭議,雖然沒有結(jié)算條據(jù),因雙方當事人之前是朋友,有訴前調(diào)解的基礎,便組織雙方進行調(diào)解。與被告核實情況后,了解到原告馬某某居住在外地且有事外出,不方便趕往湘潭,本著便民利民、高質(zhì)高效定紛止爭,在征得雙方同意的前提下,左娓娓決定當場啟動線上調(diào)解。
由于雙方原本就是朋友,調(diào)解員從中斡旋,引導換位思考,很快便促成雙方達成一致協(xié)議,林某某一次性支付馬某某勞務工資20988元,并約定履行期限,馬某某通過線上庭審平臺簽字確認。該案的及時化解,打破了訴訟活動的空間限制,提高了辦案效率,有效地減輕了雙方當事人的訴累。庭后雙方當事人均對這種云上跨域調(diào)解模式的便捷和高效表示贊賞,更是對法院的暖心服務和幫助連聲感謝。
讓數(shù)據(jù)“多跑腿”,群眾“少跑路”。近年來,湘潭縣法院始終踐行司法為民宗旨,秉持能動司法理念,充分借助微信、云上法庭等平臺開展“遠程辦案模式”,靈活運用多種調(diào)解手段,大力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盡最大可能節(jié)約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
責編:馬志軍
一審:馬志軍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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